未經指派自行外出采購受傷算工傷嗎?
瀏覽: 發布日期:2024-01-06







法律依據
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四條規定,因工外出期間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,應當認定為工傷。
解析
本案中,肖某在無法聯系到領導的情況下,為了單位的正常生產和職工安全,積極主動地外出購買聲控開關,屬于因工作職責需要、為保障用人單位利益而自行做出決定的“因工外出”。因此,公司認為未經同意離開公司發生事故不能算工傷是不正確的。
結論
肖某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。
來源:中國工傷保險


